关于开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
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属校(园):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榕教师【2010】43号) 和连江县人事局《关于开设<专业技术人员维权常识读本>等三门继续教育公修课的通知》(连人字【2010】018号)文件精神,从本学期开始,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均需参加以上两项培训,培训工作已委托县进修校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榕教师【2010】43号文件
2、连人字【2010】018号文件
3、榕人专【2009】145号文件
连江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