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4-15 8:54:53

强化各级政府应尽责任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教育工委书记  陈桦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福建高度重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中之重,不断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省财政性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九年居全国首位。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两免一补”和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先后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校舍安全等工程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惠民办实事项目。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均保持在全国较高水平,覆盖人口83%的地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8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厦门市、泉州丰泽区、福州鼓楼区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丘陵地带,原中央苏区县、老区县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近四分之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我省将以与教育部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为契机,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法定责任。一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校安工程建设,到2013年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5年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全面推广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做到人员管理、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聘用条件、调动配备和绩效考核“七个统一”,完善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四是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班班通”和“堂堂用”,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五是切实保障各类人群平等接受教育,对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省级财政将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予以补助;继续推进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确保2012年、2017年分别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和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