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篇

 

连江一中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校长主持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二、校长的主要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组织实施。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组织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4、 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施,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

5、管好、用好学校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可以统筹使用,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认真办好校办企业,决定学校创收留存部分的分配方案。

6、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7、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三、 校长负责制下的学校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

(一) 重大问题的内容:

1、办学方针;

2、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学校规章制度;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5、副校长人选、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

8、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

9、重大基建项目和产业发展计划;

10、学校奖惩条例和教职工工资福利分配方案;

11、教职工住房分配原则;

12、其它重大问题。

(二)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1、建立学校行政会议,行政会议由学校的正副校长、党组织的正副书记、中层干部和工会主席等组成。

2、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3、行政会议对学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如遇认识不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学校党组织有责任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或机关反映情况。

(三)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1、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和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听取教代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

3、校长主持会议进行决策。

4.、校长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保证顺利实施。

四、校长的考评

校长每年接受县委或县教育局的考核,并向教代会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由教代会进行民主测评。

 

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全体副校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校长办公扩大会议。

    二、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隔一周的周一举行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在会前校长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三、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为:

    1、研究制订学校发展规则和修订学校规章制度;

    2、讨论决定学校改革与发展重大决策方案;

    3、讨论通过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4、研究确定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教职工聘任等组织人事工作;

    5、讨论确定学校大宗物品的采购和大型修理项目以及基建项目;

    6、研究学校年度决算、校内分配方案及教职工福利等问题;

    7、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建设;

    8、招生、教师调配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9、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讨论审定学校其它重大事项。

    四、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对重大事项,校长要做好最后决定。对会议做出的决定,由分管副校长认真负责组织实施。

    五、校长因病因事暂离校时,可委托分管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做出的有关决定,实施前应得到校长同意或在校长到职后应予以报告。

    六、会议所做出的决定,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露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七、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与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地按既定目标前进。

    二、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按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三、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出席对象为校级和中层干部。

    四、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五、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要履行请假手续。

    六、会议主要内容应事前通知,与会人员必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七、校长布置工作任务应明确、具体,要符合部门的实际,部门应积极接受任务,不推诿,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八、校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连江一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促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和《工会法》、《教师法》、《教育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加强教育系统的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福建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民主建设,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三)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职权。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教代会的换届和召开,成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教代会会议方案,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教职工代表培训经费等列入学校财务预算,由学校行政开支。

  (四)连江一中教代会每届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2、学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选区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4连江一中每届代表名额占教职工人数3050%。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代表人数、组成比例、代表条件、选区划分(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代表名额分配、选举办法和具体要求。

  (2)学校工会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各教研组召开会议,根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候选人名单,然后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教研组全体教职工的过半数通过才能当选。

  (4)各教研组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教职工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将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

  (5)教代会建立教职工代表小组,民主选举组长。组长主要职责:大会期间,征集汇总提案,组织本组代表认真讨论、审议会议有关文件,必要时可选派代表在大会发言;闭会期间,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收集教职工对大会决议、决定的反映,接受大会或工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有关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和部门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调动、退休和撤换、增补

  (1)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或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2)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代表因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而失去教职工信任的,由原选举单位向学校工会或大会主席团提出撤换其代表资格的申请。经同意后,召集原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开会讨论,允许本人申辩,全体教职工过半数同意撤换的,书面报告学校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销其代表资格。

  (3)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9、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及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10、教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2)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或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的征集、处理制度。

  2、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全体教代会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对有争议的提案,是否立案应提交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一般在半个月内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凡有条件落实的提案,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6、提案小组或工会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提案小组或工会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9、对没有立案的提案(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或工会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三)教代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期一至二天,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召开教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

  1、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工作组,一般应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宣传组、会务组等。

  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校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确定大会中心议题。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与校长或行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报校党组织确定。

  3、有关部门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应于会议10天前印发给代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再交给筹备(领导)小组或工会。

  4、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教代会有关工作小组(或筹备组)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准备工作。

  5、工会或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要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组成方案、大会主席团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会议日程、议程;确定需要邀请出席大会的有关负责人;编订会议经费预算。

  6、检查文件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工作,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和代表培训工作。

  7、起草召开教代会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8、教代会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9、教代会、工代会合并召开的,还要同时做好工代会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筹备领导小组或工会主持,全体代表参加。

  1、听取本次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听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3、通过大会议程;

  4、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l)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产生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实行非常任制。

  (2)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教师应占较大比例)。

  (3)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①在广泛征求各代表小组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②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4)主席团主要职责是:

  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小组对各项议案审议的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和决定;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5)根据需要,可设大会设秘书长一人。秘书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

  5、听取和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6、校长和有关领导应参加代表团讨论,广泛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

  7、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方案。

  8、预备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方式。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由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并宣布大会议程。

  2、党组织主要领导致开幕词。

  3、由校长作工作报告。

  4、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议案的报告。

  5、工会或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或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其他一般性文件及预备会上已统一的问题,可书面报告。

  6、组织代表小组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教代会秘书组或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校长及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7、教代会正式会议组织评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教职工代表作大会发言,对校长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8、召开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听取各代表小组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

  9、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10、由工会主席就教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11、通过大会决议(或作出的决定)后大会闭幕。

  12、闭幕后教代会秘书组作好大会总结,工会作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学校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各代表小组和代表向各自所在单位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大会精神,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2、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3、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4、必要时,经学校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教代会闭会期间,校工会可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思路开展经常性的校情民意反馈工作。

  (四)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

   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在工会主持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围绕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提交教代会审议重要方案的讨论制订。会议期间收集、整理教职工代表对与本工作小组业务有关的议案的意见、建议,提交主席团作为修改议案、决议、决定的依据;对教代会作出的与本工作小组业务有关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工会汇报;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重大问题可建议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处理;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五)闭会期间对急需解决重要问题的处理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1)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问题,可由教代会小组长、各部门工作小组负责人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2)、民主管理联席会议由校工会主席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3)教代会所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如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发生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学校行政或工会提出,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作出修改决定。

  2、对涉及面广、与教职工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修改原有决定。

  (六)教代会档案资料工作

  1、教代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教代会的有关资料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历史记录,必须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2、建档、存档的范围:

  ①涉及教代会工作的上级文件、批复、指示;

  ②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小组成员名单;

  ③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等资料;

  ④教职工代表的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

  ⑤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工作小组重要活动的记录;

  ⑥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

  ⑦所属单位报送的有关教代会的文件、请示、报告;

  ⑧教职工代表来信、来访的接待资料及处理结果等等。

  3、教代会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由工会负责。民主评议干部的文书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查阅。

  三、教代会职权的行使

  教代会一般行使职权有四项,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一)审议建议权

  1、基本范围:

  听取校长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校长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重大问题等。

  2、工作程序:

  (l)校长(学校行政)将需提交讨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向工会通报。工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收集有关信息。

  (2)在校长起草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期间,工会要向校长反馈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3)校长工作报告、方案(草案)形成后,要在教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10天发给教代会代表。

  (4)将校长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5)校长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草)案,作出决策。

  (6)教代会对审议通过的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其内容主要为:对行政管理方案进行正确评价;向校长提出全面实施所需措施的建议;号召全体教职工胸怀全局、立足本职,为全面实现决策中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等。

  (二)审议通过权

  1、基本范围:

  讨论通过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2、工作程序

  (1)行政提出制定方案、办法和制度的原则、依据和条件等,应与工会商量,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工会参与方案的拟订。

  (2)学校行政和工会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应通过座谈会、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准确、合理、科学、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

  (3)将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4)教代会表决通过方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5)校长颁布施行方案。

6)对有些一时难以把握或者教职工意见较多的方案,经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学校行政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由校长颁布实行。

  (三)审议决定权

  1、基本范围:

  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条例、互助补充保险基金和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等。

  2、行使审议决定权的程序与行使审议通过权程序基本相同。

  (四)评议监督权

  1、评议监督权的内容: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2、评议范围:

  重点是校级行政领导干部。至于是否评议学校党组织主要领导,则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中层干部一般由同级教代会评议。

  3、评议程序:

  (1)组织领导:教代会在校党组织领导下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干部小组,负责民主评议的工作。

  (2)评议内容:主要是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3)评议原则:要按照政策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4)评议形式: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面对面或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对干部素质分项计分测评。

  4、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由工会或评议小组制定评议干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报党组织批准后实施。同时,向教职工进行思想动员,并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述职评议阶段。被评议干部向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作述职报告。教代会代表对被评议干部进行评议。

  第三阶段:综合汇总阶段。评议工作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写出评议意见,报学校党组织审定后填写教代会民主评议表。

  第四阶段:反馈阶段。评议小组将评议意见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由被评议干部在评议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向教代会代表通报评议情况及评议意见,被评议干部向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就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提出意见。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总结评议工作,提出对被评议干部的奖惩建议。经校党组织签署意见后将评议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党组织,并报上级教育工会备案。

  四、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l、制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等。

  2、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3、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代表。

  4、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5、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听取、处理代表和教职工意见、建议、申诉,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7、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8、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9、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管理规定

 

随着新课程改革贯彻实施,素质教育的全面深入开展,呼唤新的管理理念;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教育必须更新理念、更新方式;这要求我们加强和改进管理,适应新形势和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要求我们进一步依法办学,使广大教师依法教书育人,规范办学行为。

一、强化教师师德教育,努力提高职业素养

一是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或业务理论学习,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广泛开展育人观、人才观、质量观的讨论;

二是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执行教育局“十不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职工师德考核细则,采取学生、家长评、教师自评、组内互评、领导主评的方式,认真考核,严格检查,不断提高教师思想境界和道德素养,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采取一票否决制。提高教师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避免违法乱纪事件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

三是以“五五”普法活动为契机,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学习活动,加强教师的知法、守法、护法意识。

四是党、政、工、团统一认识,积极行动,把行风评议活动作为我们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的良好契机。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包括分管领导、处室干部、部分教师代表、学生、家长在内的行风“双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我校的行风建设,有效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在校长接待日由校长亲自接待并解答家长的咨询和疑问,提高社会的满意度。

二、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课时计划编制课程表、课外活动表及合理的作息时间表,不随意增减、变更课程、课时,不随意停课及提前结束新课,节假日和星期天不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变相补课,学校不自行开办或为外单位及个人提供场地开办奥赛班、辅导班或其它名目的特长班,认真落实课程计划,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的有关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并由教导处负责督察教师上课情况,教师有事有病确需调课的,要事先向教导处申明,对于私自调课的行为学校给予曝光,对于无故缺课的教师实行经济处罚。与此同时,我们加大对各学科课程的管理和研究力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都要上一门所带学科的选修课、评教评学课,课堂教学效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对于非考试科目,教导处也制定了考核内容与要求,实施过程性考察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管理办法,从而在制度上保证各学科课程的开齐、开足、开好。

三、实行校务公开,搞好阳光工程

设立校务公开对内、对外公示栏,凡涉及到重大决策、人事问题(教师职称评聘、人事调动、聘用制工作等)、评先评优、招生、收费、发展党员、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基建维修等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都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形成科学、民主的管理模式。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认真执行新会计法, 坚持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开收费。在学生收费方面严格执行教育局“一费制”标准,决不胡乱收费,及时告知家长收费内容及金额,并填写收费卡。并对学校资金开源节流,合理安排。

四、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严控学生在校时间和教师补课

     严格控制教育教学活动总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学校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节假日给学生补课,更不得违规补课,收取学生补课费。为彻底减轻学生过重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严控学生在校时间。同时,学校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年度考核的思想政治评定、评优评先中不得评优。正确、全面的理解“减负”工作。要把“减负”工作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规范学籍管理

按《中学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奖励等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真实可信。运用计算机管理学籍,实现办公自动化,学籍卡片按期填写,内容真实,栏目完整。流动生(休学、留级、转学、退学)严格按照省、市学籍管理规定;不擅自改变招生范围,不超出规定的规模、班额、学片、分数线招生,“择校生”严格按省规定的“三限”政策执行。在每学期初公示招生人数。

六、加强教辅资料管理

在市教育局提供的教辅书目中,统一征订学生教辅用书,不突破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不擅自编写和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各科学习辅导资料,坚决抵制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兜售教辅资料、电子音像制品等其他学生用品。

七、尊重学生人格

    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有打、骂、停课、赶出教室或训斥、讽刺,挖苦、侮辱等行为;不得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八、加强学校建设,创设合适氛围

    为保证学生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公约》,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值班护校制度。明确有关责任,确保学生安全。抓好“安全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三个层面的安全制度: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二是着重抓好学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校内活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学校宣传栏、报刊栏、校园广播,加大宣传的力度,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国家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意愿,也是我校多年努力的方向。我们将一如既往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宗旨,为连江教育发展做出更大的成绩。                        

 

 

连江一中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入实施《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县教育局提出的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建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 

  员:处室主任、年段长

其职责为:

(1)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2)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计划,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执行、监督情况;

(3)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4)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5)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处室主任

下设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其职责为:

(1)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全面领会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主动协调各职能处室,不怕麻烦,秉公办理,严格遵守公开程序和内容规范要求,避免形式主义,讲求工作实效。

(2)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承担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学期总报告工作。

(3)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好每次公开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和监督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开。

(4)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经整改后,负责将整改结果再次公开,并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

(5)负责做好校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和其他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党总支纪检委员

成 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其职责为:

(1)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治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公开工作,对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强烈的责任感;

(2)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要认真审核,确保校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公开形式的规范性,公开内容的及时性;

(3)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监督再公开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4)负责检查、监督、评估、反馈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本学校、本单位校务公开的违纪问题;

(5)按时完成工作汇报,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4、校务公开审议小组:

  长:办公室主任

  员:工会委员和教师代表

其职责:

(1)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明确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的重大意见,既要引导、组织教职工更好地参与学校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又要支持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调动管理者、教职工的积极性,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进行;

(2)每学年初,审议通过学校校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听取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3)了解、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内容的反映,倾听师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发挥联系学校党政和广大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4)每学年组织一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公开述职,同时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测评,评议结果向教职工公布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每学期末,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财务预决算、各项收入、财务支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一次审查。审查结果向教代会报告,并按规定公开。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收费公开。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使用,社会捐赠的款物等。各项收费都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生源和政策,享受照顾采取的政策规定和名单、录取的分数线,保送生的推荐条件、程序、名单等。

3、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学生的奖、助学金的发放办法和名单,学生转学、休学、借读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二)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校办工厂、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接待费使用情况;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科研经费,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公开工程项目招投标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及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以及校舍维修等。

3、物资采购公开。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实行招投标或议标。

4、教职工奖惩公开。各级各类先进评先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的教职工的处理。

5、干部人事工作公开。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退、返聘、晋级晋职、工作调动、职称评审办法、职数、职称评委组成人选等。

6、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教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

7、学校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包括领导干部的工资、奖金和其他收入,住房、公务接待费和出国(境)费,公车、通讯工具等使用和配备情况;每年述职报告和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年度和法人经济责任财务审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三、公开方式

1、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工作会议,教工大会。

2、设立专门的校务公开栏。

3、设立意见箱及监督电话。

为更好的做好我校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请社会各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监督,对校务公开工作中反映的意见认真整改,及时反馈。

 

 

 

连江一中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热情,努力争创一流教育,推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评选先进工作者,其评选工作意见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员:处室主任、工会主席、年段长

二、参评对象:在册人员

三、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没有从事有偿托管和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教育教学成效突出,在教育管理和教学组织上有创新举措且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受到广大师生赞誉的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方面:

1、会考成绩达一级达标校标准的;

 2、高考平均分达本二线的;

3、指导学生获校级竞赛奖3人次,或县级竞赛奖2人次,或市级竞赛奖1人次以上的(需是本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体育单项奖和非教育系统组织的竞赛按低一级别认定,以指导学生获奖证书为准);

4、学生问卷A级率达90%以上的;

5、积极参加教研教改(课题研究、高中新课程)贡献大,成绩突出的。

(二)德育方面:

1、年段长所任年段评上校文明年段1次、班主任所任班级评上校文明班级2次以上;且所在年段或班级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班级平均分名列年段前5名,所在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现象。

2、年段长、班主任至少占教师系列的先进工作者的1/3,且本年段、本班级在本学年中被评为先进的级别高的或同一级别的次数多的年段长、班主任优先。

(三)在学校管理和学校发展中,尤其是在创建一级达标中学的过程中成绩突出的。

(四)其他方面:

没有担任“三考”任务的,也没有担任年段长、班主任工作的教职工,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的。

 四、评选办法

 (一)指标:按全校在册人数的20%评选校先进教育工作者。

 (二)程序:

    1、教职工民主推荐。以年段、行政组为单位,按人数的25%提名推

荐校级先进初步候选人,并在校级基础上推荐县、市级初步候选人。推荐对

象填写推荐表交年段、行政组负责人核实并签注意见。

    2、学校党政工研究。党总支、行政委员会、工会根据教工民主推荐情

况进行综合评议,按全校教工总数的20%提名推荐校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

人;并综合推荐县、市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3、教代会讨论。召开教代会,民主评选出校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县、市

级先进教育工作者。

    4、经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综合审定产生校教育先进工作者和县、市级先

进教育工作者,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

 

 

连江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优秀:

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⑵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⑶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及上级单位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⑵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⑶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⑴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⑵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⑶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⑷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⑸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⑶上述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同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出勤情况: (10分)      

 ⑴出满勤者得10分;

 ⑵病假:每十天扣1分;

 ⑶事假:每五天扣1分;

 ⑷旷工:每半天扣1分;(教学工作人员每一节算半天)

 ⑸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说明: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教学工作情况:( 60分)

 1、教学工作情况(12分)

 ⑴每周完成最低12节教学时数(包括课外活动和教育活动),得12分,在完成上述规定教学时数1.5倍的基础上,每增加15节奖励1分,但奖励最多不超过5分。

⑵学年度完成任教总课时数少于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1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量项目内不给分外,并在备课、写教案、批改作业和授课等栏目内累计最多只能得15分。

 ⑶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0节,每缺一节扣0.5分;

 ⑷凡担任毕业班属省、地(市)、县(市、区)统考科目授课者,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

 ⑸每班定生35人。班级学生规模每增加5人,其每节课也相应增加0.1节,但每节增加不超过0.2节。

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分)

 ⑴能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节课的教案,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6-7分)

⑵能备好课、能写好教案,并能按规定布置和批改作业的。(得4-5分)

⑶其他一般情况(得1-3分)

 3、批改作业情况 (5分)

 ⑴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4-5分)

⑵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的。(得2-3分)

⑶其他一般情况的。(得1-2分)

 说明:认真指详批详改,有记录学生作业中存在问题。

 4、授课情况(15分)

 ⑴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12-15分)

 ⑵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6-11分)

⑶以上评价内容做得比较差的。(得1-5分)

 说明:每学期有3次以上站课或5次以上迟到、早退的为一般或差。

5、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

⑴学年总评成绩在提高率、及格率、优秀率、巩固率等全面衡量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得7-8分)

 ⑵以上四率全面衡量中做得一般的。(得4-6分)

 ⑶以上四率全面衡量做得比较差的。(得1-3分)

 6、公开教学情况(5分)

 ⑴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教学的,获好评者。(得3-5分,差的得2分)

 ⑵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者,获好评者。(得2-3分,差的得1分)

 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

 ⑴学生获国家级或省级以上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得5分。

 ⑵学生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4分。

 ⑶学生获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3分。

⑷学生获县级三等奖或校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2分。

⑸学生获校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得1分。

说明: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2人;协助教师得一半分数。

8、辅导待进步学生情况(4分)

 ⑴辅导待进步学生能用好的办法,并取得好的效果。(得3-4分)

 ⑵辅导待进步学生工作一般化的。(得1-2分)

 说明:结对子的学生有进步的为效果好。

四、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一)(二)选项]

(一)班主任工作(7分)

 ⑴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简况。(得1分)

 ⑵主题班会和辅导团会活动有内容且次数在5次以上。(得1-1.5分)

 ⑶家长会两次、家访20次以上且有日期、内容记录。(得1-1.5分)

 ⑷班级集体获奖情况。(得1-1.5分)

 ⑸班级面貌变化情况。(得1-1.5分)

(二)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

 ⑴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得4-5分)

 ⑵兼职工作做得较好的,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者。(4-5分)

 ⑶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说明:(1)年段长、教研组长参照班主任给分;(2)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①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②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在评分时,上述①②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

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 (3分)

 1、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每学年承担指导1个以上活动小组,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并有指导工作总结的。(得1-2分)

 2、组织指导的学科或项目在竞赛活动中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得0.5分)

六、教研(教改)工作 (4分)

 ⑴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县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3-4分)

 ⑵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2-3分)

七、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得5分)

⑴文章在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出版者。(得5分)文章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宣读者。(得4分)

 ⑵文章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4分)文章在市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3分)

⑶文章在县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3分)文章在县级专业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2分)

 ⑷文章在校内交流并收入汇编者。(得1分)

说明:⑴论文每增加一篇按相应等级分别加分,最高为5分。⑵教研(教改)的经验总结在上栏已得分,本栏目内不再得分。⑶论文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种文本,只要内容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复的,均以一篇论文计分。

八、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

 ⑴指导教师或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的(1-2分)。指导教师以1人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2人(给0.5-1分)。

 ⑵能给教师开讲座,介绍教学教育经验,反映效果好的。(1-2分)

⑶长期性的老带新(高级教师"一带二",一级教师"一带一")能认真指导培养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有较大进步的。(2-3分)

说明:以上几项工作同时都做了,以3分为满分。长期性的以老带新应在学年初向教务处办理手续登记备案,并签订带教协议,学年考核时被培养教师要出具受益情况证明。

九、进修培养(或继续教育)情况 (4分)

⑴参加高等院校本专业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得4分;成绩不及格者;(得1分)

⑵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在职进修,并有自学笔记或撰写心得体会的。(得1-4分)

说明: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十、奖惩情况  4分)

 ⑴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者,得4分;

⑵本年度内获市级综合性或省级专项表彰者,得3分;

⑶本年度内获县级以上综合性或市级专项表彰者,得2分;

⑷本年度内获校级综合性表彰或县级专项表彰者,得1分;

⑸本年度内获校级专项表彰者,得0.5分。

说明:同一年度多级表彰,均累计得分;同一系列不能重复得分,只取最高分;累计总分不超过4分。

十一:评选程序:

 教师在各教研组、行政组进行述职报告;由教研组、行政组按本组教师的25%的指标,根据不同职务相应推荐“优秀”候选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最后按教师总人数的15%评选出“优秀”教师;“优秀”教师名单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