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试点教师资格“全国统考” 笔试报名19日开始

                                                                   中国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10-15 8:14:46

        教师资格证考试有重大改革,将实行“全国统考”,湖北省是全国两个试点省份之一。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本月19日-25日,湖北省考生可报名笔试。

  据介绍,今后新入职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资格考试。由教育部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考试标准和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部分科目采取计算机化考试,部分科目采取纸笔考试。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湖北省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全国统考”旨在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严把教师的入口关。以后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都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2011年(含)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据悉,此前的教师资格证考试采取各地区自行组织的形式,各省自己命题,没有指定辅导教材,考试时间各地不统一。而师范生不需要参加考试,毕业合格就能取得教师资格证。

  笔者了解到,这一政策不会对在岗教师产生很大影响。已经在岗的教师不用参加资格考试,但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安排,今年的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14日,考试时间为12月24日-25日。相关信息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