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方航空公司2012年招飞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高招办:
根据中国民航局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09】84号)规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暨南方航空公司于2012年拟在我省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30人,培养成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飞行员。本次招飞的初检面试工作将于2011年11月中旬在我省全面展开(南方航空公司将派专人前往各地市高招办面商初检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各地高招办抓紧时间通知本地区有关中学,做好招飞报名的宣传动员工作。
附件:
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暨南方航空公司2012年福建省招飞相关事宜
二、报考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四、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学生名册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廿一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民航 招飞报名 通知
附件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暨南方航空公司
2012年福建省招飞相关事宜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男性高中毕业生(文史类、理工类兼收),外语限考英语。
(二)招生条件
1、符合2012年高考报名条件。
2、
3、身高168厘米以上;左右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环形C字表0.5(约相当于E字表4.8);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无家族精神病史,癫痫病史;无HBsAg阳性等(其它标准详见附件三)。
4、符合民航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和背景调查要求。
(三)招生安排
凡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大)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招飞选拔,内容包括:报名推荐、初检面试、体检鉴定、背景调查、文化考试(高考)、体检复查、录取和入校复查等。招飞工作严格按照民航局颁发的《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执行,由南航招飞中心组织实施。
1、报名
各有关中学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填造报考学生名册(见附件四:《报考飞行学院学生名册》)。 务必于
2、面试(初检面试)和体检鉴定
A、南航将在省内设置多个初检面试点。面试和体检的具体安排在统计报名人数后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及时通知到各设区市高招办及相关中学、并在南航招飞网上发布,网址:http://job.csair.com
B、学生持身份证和填好的《飞行员报名表》(见附件三),由学校老师带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现场接受报名。
C.面试合格的学生,统一参加体检鉴定。体检鉴定包括体检、复检和录取进入飞行院校后的复查。
D.体检时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证件照片。体检费用由南航负责,辅助检查费先由学生垫付,高考后由南航体检中心退还给录取的学生。
3、对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背景调查。
(四)高考和录取
1、北航大飞行技术专业,属提前批录取,体检、背景调查合格的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栏填报。若未能录取,该志愿对正常批次的录取亦不构成任何影响。
2、录取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政策精神,严格按照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北航大在福建省招飞计划,从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中,按高考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011年招飞录取分数线;高考总分为二本线下调16%、英语85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学习、身体、技术等原因停飞的,可转入北航大飞行学院二专业民航机务维修专业(本科)继续完成大学学业,学生毕业后,南航不包分配。
联系人: 陈振坚 王宇
联系电话: 020-86123498 020-86123442
传真电话: 020-86112000转180137或193154
电子邮箱: zhaofei@csair.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机场路278号南航招飞中心
邮编:501406
南航招飞网:http://job.csair.com
附件二:
报考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招收飞行学员在学习成绩优良的基础上,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心理品质优秀、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的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名。
为确保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圆满完成,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将报考飞行学员的身体基本条件公布如下(参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以使大家对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报考飞行学员的身体基本条件:
1. 身高不应低于
2. 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3.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5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
4. 不应有精神障碍、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5. 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6.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7. 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8.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9.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血压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 mmHg或高于等于140 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 mmHg或高于等于90 mmHg。
10.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11. 不应有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12.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
13. 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14. 不应有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
15. 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6. 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17. 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
附件三: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毕业生
飞行学员报名表
____市_____区(县) _________________(学校)考生号:________________科类______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
联 系 电 话 |
1、 2、 | ||||||||||||||||||||||||||||
家 长 意 见 |
签名: | ||||||||||||||||||||||||||||
学校意见 |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地理 |
历史 |
班主任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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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身体基本情况(考生填写) |
身高 |
(厘米) |
体重 |
(公斤) | |||||||||||||||||||||||||
裸眼视力 |
左: |
右: | |||||||||||||||||||||||||||
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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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色盲或色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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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检(由南航体检医生填写) |
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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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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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
1、 符合条件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并征得家长同意后填写此表; 2、 上学期成绩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名; 3、 考生凭此表参加面试。 4、 此表复印有效。 |
附件四:
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学生名册 | ||||||||||||||
学校所属城市: | ||||||||||||||
学校名称: |
联系老师: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序号 |
班次 |
考生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担任 |
高二上期 |
高二下期 |
身体状况 |
备注 | |||||
身高(cm) |
体重(kg) |
视力 |
其他疾病 | |||||||||||
左 |
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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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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