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州市中招方案作部分调整 | |
作者:中招办 文章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2-17 9:23:54 | |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确保我市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经福州市教育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2012年福州市中招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普高第一投档线切线办法 福州市区按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州高级中学和师大附中等八所一级达标学校面向市区招生(特色班除外)总数的75%划定普通高中第一条投档线。七县(市)普高第一投档线参照市区做法进行相应调整,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由各县(市)教育局报福州市中招办,具体内容以《2012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二、提高理化等级学科成绩奖励分办法 物理、化学除了以等级方式记载外,另分别以卷面成绩的60%和40%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今后原则上将不再调整。中招投档总分为550分,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各1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普高最低控制线为330分。 三、调整择校生和定向生比例 1.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达标普高择校生占学校招生总数的比例降低到17%。 2.在招收定向生的学校中,定向生数占学校招生总数的40%。 四、调整普高志愿填报批次 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面向七县(市)招生的志愿设在普高第一批。福清德旺中学面向福清之外招生的志愿仍设在提前批。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高中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作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2012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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