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定为我省知识产权日

发布时间:2012-2-23 8:35:49

     在21日举行的福建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次合作会商会议上,双方通过会商,共同决定将2月21日确定为福建省知识产权日。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知识产权日。

  在昨天的合作会商会上,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还签署了会商备忘录。双方将共同推动两岸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新拓展,以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为契机,促进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此次福建率先在全国设立省级知识产权日,将大大增强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更加有效促进我省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