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源头上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标本兼治 促进公平
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2-5-14 14:37:23
●以县为主推进教师交流,有效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以完善制度为基础,规范招生入学程序
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注重维护教育公平,把治理择校乱收费问题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中之重,在破解一些难题上取得初步成效。
一、以均衡发展为根本,切实缩小校际差距
通过优化中小学布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源头上治理择校问题。
(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从2001年起,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10年居全国首位。2011年全省代编预算教育支出336.59亿元,占财政性支出的20.88%。2010年以来,每年仅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小学校安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方面的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就达40多亿元。
(二)优化中小学布局。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动趋势和人民群众现实需要,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原则,有效整合校安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据统计,目前走读生单程步行上学时间在20分钟内的占84%,保留三年级以下教学点2287个,农村学校撤点并校必须征得当地村民同意。中小学布局总体合理。去年全省新增学位9.1万个,今年计划新增4.5万个。
(三)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坚持扩优与扶弱并重,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的教育投入,努力实现办学硬件设施设备均衡。完成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103.8万平方米、校舍860万平方米,投入近13亿元添置教学设备、图书等,全省已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总数的49.5%。对其余学校也已制定出推进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二、以加强师资为关键,推进教师校际交流
抓住管理、流动、提升这3个关键,有效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一)构建“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将农村、县镇义务教育的学校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水平,县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推行“县管校用”管理方式,捆绑使用片区内人员编制数、岗位数,编制互补余缺,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办法、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六个统一”,将教师由“学校人”变为“区域人”。
(二)推进县域内教师校际交流试点。以优质学校为龙头,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开展教师校际交流。把组织选派与个人自愿结合起来,通过指导性交流、岗位竞聘交流、校际协作交流、自愿申请交流等形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2011年,11个试点县参与交流的教师均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2013年,全省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
(三)着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全面实施中小学师德“一票否决”制度;提高中小学教师津补贴,全面实施中小学绩效工资改革;率先实施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建立健全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等,将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加大薄弱地区和紧缺学科师资补充力度。今年,全省计划招聘5300名教师,其中农村教师占73%,紧缺学科教师占40%。
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通过龙头带动、彰显特色与加强监管,有效提高一般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逐步实现高位均衡、特色发展。
(一)推行小片区管理模式。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小片区管理模式。将城区划分为若干个小片区,以片区内优质校为龙头,捆绑周边一般校,通过校长联校例会、教师联组教研、班级联谊结对等途径,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二)培育学校办学特色。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开发校本课程,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强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书香校园”和“五有、五无”(“五有”指: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环境有品味;“五无”指:墙上无污迹、桌面无刻划、门窗无破损、地上无痰迹纸屑、卫生无死角)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办出特色。总结推广大田、建瓯等地“先学后教”、“高效课堂”的做法和经验,创建多样化的教学风格和办学品牌,努力实现“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一校一风格”。
(三)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定期开展教学质量抽样检测,及时了解教学质量状况。重点加强薄弱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健全教育目标考评办法,以3年巩固率和中考报考率、综合成绩为考评依据,实行优质校、农村校、一般校分类表彰,注重比较教育质量的纵向进步程度,充分调动薄弱校和一般校抓质量的积极性。
四、以完善制度为基础,规范招生入学秩序
坚持从细化、落实国家政策和加强制度设计上着手,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强化责任机制,实行阳光招生,使招生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一)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划片入学。2003年起,省中心城市实施小学“禁择令”;2009年起,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和“赞助费”等。小学阶段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市区按划片范围安排入学,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公立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初中实行小学对口就近免试入学。厦门市实行岛内小学毕业生划片电脑派位,同时把民办中学招生计划纳入市、区招生计划。
(二)改革优质高中招生考试办法。逐年增加优质高中对口区域内初中定向招生名额,同时降低薄弱校和农村校学生升入省一级达标校的录取分数,受优质校帮扶的公办初中校另外增加对口定向生指标。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逐年降低。
(三)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电脑派位或摇号进入公立小学,就近升入初中。2011年共接收随迁子女67.8万名,其中88.5%在公办学校就读。允许省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晋江市等地开设与省外生源地教学相衔接的教学班。继续实施农村寄宿生“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推广三明市“农村流动家长学校”等做法,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物价、教育等部门始终把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5年来,全省组织教育乱收费检查组2353个,检查各类学校3.2万所(次),处分或处理536人,撤免公办学校校长20人。2011年,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教育厅直接查处了5所高中违规招收择校生及乱收费问题,并在全省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