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教师专业标准 要求将学生安全放首位
中国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9-16 9:08:00
9月14日上午,教育部正式公布幼儿园、小学、中学三大教师专业试行标准,其中均明确提到教师要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在基本理念上,三大标准均强调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要求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权益,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在具体内容方面,三大标准从14方面着手,提出60余项基本要求。其中在对幼儿和中小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方面,要求关爱学生,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三大标准均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同时提出要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针对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性健康教育方面,三个标准中只有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有明文提及。在小学生教师专业标准中提到,小学教师要掌握对小学生进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方法。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对性健康教育的内容并未明确提及。
附: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中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中学教师入口关;制定中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中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中学教师职业特点,加强中学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完善中学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中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中学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中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学绩效管理机制。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四)中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