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大事回眸:

                       一路踏歌行 十载谱华章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教育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十年。

  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两基”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的实现,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到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全面启动,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国十条”的出台,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签署,在举全国之力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浪潮中,新世纪中国教育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改革创新,始终挺立潮头。新世纪中国教育的十年,正是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十年。

  2002年到2012年,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到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从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并明确提出“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强调要“使改革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十年间,伴随着新时期经济社会的演进,中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始终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不断前行。

  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中国教育事业在改革创新中走出了一条以人为本,兼顾质量与公平的内涵发展之路。优先发展、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回溯这十年间中国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每一个节点上的教育“大事”背后,都深深浸润着对于人的关怀与尊重。

  站在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新的起点,让我们再次梳理十年间这些教育“大事”背后的关键词,再次感受这些国家决策、大政方针曾经带给我们的心灵悸动。

  关键词: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民办教育促进法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要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8月2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决定》提出,力争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为社会输送22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80多万名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目标。

  ●11月8日—14日,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明确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教育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党的十六大报告从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教育的特殊作用和地位,明确提出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在1997年前就被列入立法规划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经过4次审议之后,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与1997年制定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相比,《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提出,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关键词:加强农村教育·质量工程

  ●3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十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确定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基本政策,是对已颁发的幼儿教育法规文件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改革迈进了一个新阶段。

  ●4月9日,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

  2001年8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12条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意见。面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作为当时教育部正在制订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顺势出台。

  ●9月19日至20日,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召开。由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农村教育工作,这在新中国教育史上是第一次。此前的9月17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决定》确立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地位,明确了加快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和质量的目标与任务,提出了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

  关键词:“两基”攻坚·思想道德教育

  ●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意见》强调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性的认识,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制定的《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正式实施。

  为实施《计划》,中央投入100亿元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投入、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04年开始,到2007年,用4年时间帮助西部地区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达到国家“两基”验收标准。该《计划》在国务院领导下,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5月10日至11日,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举行。

  《意见》是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的纲领性文件。《意见》要求,教育系统充分发挥学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积极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3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新一轮《行动计划》,是在1998-2002年顺利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形成的。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作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决定。十六大闭幕不久,教育部决定继续采取行动计划模式,在充分听取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谋划发展,规划未来。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5年1月17日至18日,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召开,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

  《意见》强调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11月21日,中国第一所海外“孔子学院”在汉城汉语水平考试韩国办事处举行挂牌仪式。

  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是中国政府主导的国家项目之一。韩国“孔子学院”由国家汉办委托韩国韩中文化协力研究院建立,成立后将首先建起一个具有5000余册有关中国文化和汉语图书的资料室,以促进符合韩国实际情况的汉语教学事业,并作为中韩两国高等教育机关进行交流的窗口。

  关键词:均衡发展·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3月4日,教育部发出通知,启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该工程旨在把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全部公开,将招生录取工作置于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建立并完善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5月2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次年,教育部在成都召开了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要求用3到5年的时间,努力做到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10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11月7日至8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

  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

  ●12月24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用5年时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12月26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关键词:义务教育法修订·特岗计划

  ●3月12日,教育部党组发出通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讨论时所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发表后,在教育界引起强烈反响。为推动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3月12日,教育部党组发出了《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宣传活动。

  ●5月18日,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该计划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事权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担任特别岗位教师。逐步解决农村地区师资力量薄弱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该计划是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吸引高学历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就业的实际行动。

  ●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

  ●12月20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把加强体育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点工作。

  启动“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是新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举措。要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形成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风气,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培养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12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会议提出,“十一五”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巩固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发展趋于协调,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国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7年

    关键词:资助体系·师范生免费教育


  ●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意见》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建立相应的制度。”5月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5月13日,国务院发出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着力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覆盖面逐步拓宽。

  ●8月31日,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举行。

  胡锦涛总书记讲话指出: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10月15日—22日,党的十七大把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首。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教育作为民生问题之首,强调指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对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进行了新的全面部署。

  ●11月28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所确定目标如期实现。

  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了98%,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区人口覆盖率由2000年的85%提高到了99%,青壮年文盲率由5%下降到了3.58%。我国义务教育实现了由基本普及向全面普及的历史性转变。

    2008年

    关键词:抗震救灾·义务教育免费
 
  ●5月3日,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北京大学,并在师生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国师生提出殷切希望。

  在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冒雨来到北京大学考察。在同北大师生代表座谈时,胡锦涛对全国师生提出殷切希望,要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努力造就高素质人才,不断创造一流学术成果,积极培育优良校风。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灾害。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汶川大地震发生当天,教育部立即印发紧急通知,对抗震救灾工作做出部署。开始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开展每日灾区学生伤亡、学生复课等数据统计工作。

  ●8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启动。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胡锦涛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规划纲要的制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8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础上,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省级统筹,落实省级责任。

  ●10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

  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决定》从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全局出发,对发展农村各项教育事业和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做出了新的重要部署。

    2009年

    关键词:绩效工资·校安工程

  ●1月1日,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普遍提高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教师工资水平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起按实绩和贡献分配的激励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兑现了基础性绩效工资。

  ●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基本形成了一整套高校毕业生政策体系。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通知》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4月1日,国务院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4月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2010年

    关键词:规划纲要·学前教育“国十条”
 
  ●1月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意见》就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巩固普及成果、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新阶段的有关工作做出部署,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并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新世纪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二十字方针与战略目标——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7月13日—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做出全面部署。

  7月14日,为加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刘延东国务委员为组长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9月10日,首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颁奖大会举行,10位教师获得荣誉称号。

  教育部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9月6日,教育部作出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的决定。

  ●11月18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成立。

  这是我国教育史上首次设置专门机构,对国家教育重大改革发展政策进行调研、论证和评估。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对应教育规划纲要中确定的十大改革任务,分10个组开展工作。

  ●11月2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破解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的10项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学前教育文件,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方位的制度设计。

    2011年

    关键词:全面实现“两基”·内涵发展

  ●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问题进行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努力开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就做好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4点意见: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对青年学生和广大教师提出殷切希望。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对清华大学的同学们和全国青年学生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把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加强自身思想品德修养,立为国奉献之志,立为民服务之志,以实际行动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二是要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切实掌握建设国家、服务人民的过硬本领。三是要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思想成长、学业进步、身心健康有机结合,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

  ●3月-7月,教育部分别与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根据“一省一案”的原则,由各地确定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承诺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备忘录,到2015年,我国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65%;到2020年,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

  ●11月,经过2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两基”。

  经过中国政府和人民25年艰苦卓绝的不懈努力,中国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全国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超过10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08%,实现了从一个文盲大国、人口大国向教育大国、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跨越,是世界全民教育的重大突破。

    2012年

    关键词:提高高教质量·校车安全管理
 
  ●3月22日-23日,教育部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公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以部署实施《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推动高等教育全面提高质量为主题,是我国高等教育从外延式发展为主向内涵式发展为主转变,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再动员,是高教战线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再部署。

  ●4月5日,国务院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条例,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9月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下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为了如期实现预定目标,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我国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入职标准、聘用、待遇、职称、编制、专业和师德标准、考评等提出具体意见和规范要求。

  ●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在2012年底前出台。对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问题,有了一个迄今为止最为清晰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