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七
2012-11-24
来源: 《中国教育报》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这是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的动员令,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实施素质教育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盼。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猛推进,国与国之间在经济和科技上的差距,说到底是人的素质的差距。只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打造大批一流的人才,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素质教育也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只有通过实施素质教育,才能让青少年成为身心健康的人、人格健全的人、学有所长的人,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才真正有盼头。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教育中带有全局性和方向性的重要问题,教育的核心任务就是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真正把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党和国家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先后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各地也大胆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应试教育在很多地区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学生负担重、城市“择校”热等问题反映强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紧迫感和艰巨性愈发凸显。

  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个方面。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落实的良好育人环境,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

  政府是主导。让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政府应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强对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的指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学校是关键。各级各类学校都应树立正确办学理念,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真正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去创新教学形式,提高教育质量。引导学生自主、自觉学习,鼓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发展个人兴趣爱好。要改变以升学率“一把尺子”衡量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方式,建立以全面发展标准为主的多元评价体系,把教育从应试和高考的指挥棒下解放出来。

  家庭是基础。家长是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不能揠苗助长,“学校减负、家长加压”。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以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为根本,自觉成为素质教育的“推手”。

  社会是保障。应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正确的人才观,改变单纯追求学历、追求文凭的倾向,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观念。努力消除社会浮躁功利之风对教育的侵蚀,让教育回归育人本真。

  实现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是教育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战略主题,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全过程。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