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级职称须考试

发布时间:2013-2-10 9:35:11

    从今年起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职务)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指出,考生应于3月11日~1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3月25~29日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3月30日上午9:00-11:30参加考试;4月25日起可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规定,符合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教师职称(职务)标准(任职)条件,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督导),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晋升)。

    据了解,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包括三个部分:教育基本知识的运用、学科核心知识的运用和学科教学原理、规律的运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