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优先发展的里程碑

 

 

  这是一个永载史册的日子。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庄严宣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

  4%始终牵动人心,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这一目标的实现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划时代的大事,是教育优先发展新的里程碑,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对于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教育投入是支撑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过去,我国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很低,这一状况极大地阻碍着教育的发展,阻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实现4%目标成为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共识和紧迫任务。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首次提出4%目标,此后一系列党和国家的教育发展政策和规划中,这个目标被反复强调。新世纪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到2012年实现4%。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大国和发展中国家,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偏低,财力相对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一直为实现4%而不懈努力。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增长,最终实现了历史性大跨越。这一功载千秋的辉煌成就,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决策,归功于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优先保障和认真落实,归功于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

  实现4%目标,体现了党和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在我国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布局中,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教育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作为首要任务,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作为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多年来,各级政府坚持把教育放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提高财政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切实保证了教育经费的快速增长和4%目标的实现。

  实现4%目标,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强大动力。历史经验证明,没有足够的教育投入,就没有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教育投入的大幅增长,将带来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今天,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4%实现后,新增经费将用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4%实现后,免费项目更多,校舍更加安全,困难学生上学更有保障,学校运转水平更高,每一笔资金的投入,每一个项目的落实,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老百姓。实现4%,将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经费不足,老百姓不可能满意;有了教育经费,如果用不好,老百姓也不会满意。实现4%后,关键问题是将有限的经费花在“刀刃”上,优化投入结构,多做利民惠民的大事,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要坚持优先用于教育教学,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保障;继续加强薄弱环节,为实现教育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保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为人民群众的平等教育权利提供保障;全力支持改革创新,为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提供保障。同时,要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和落实监管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经费从分配、使用到评价都在阳光下运行。

  教育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民族复兴的希望所在。我们相信,随着4%目标的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将更加坚定,教育发展将更加充满活力。让我们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