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
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3-6-19 9:20:11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突出“绿色评价”,具体内容和指标包括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5个方面20个关键性指标。
其中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是针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出的。品德发展水平包括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理想信念4个关键性指标,由低到高、循序渐进。
学业发展水平包括知识技能、学科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创新意识4个关键性指标,不是简单强调考试分数,而是在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更加关注学生终身发展和应对未来挑战所需能力和素养。
身心发展水平的指标最多,包括身体形态机能、健康生活方式、审美修养、人际沟通、情绪行为调控,不仅重视孩子们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而且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还要提升他们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
兴趣特长养成包括好奇心求知欲、爱好特长、潜能发展3个关键性指标,主要目的是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学业负担状况,包括学习时间、课业质量、课业难度、学习压力4个关键性指标,主要关注学生学习效率,保护学习兴趣和热情,着眼孩子们的长远发展,就像现在衡量经济发展强调“绿色GDP”一样,评价教育质量也应该强调“绿色”。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是“强化导向,促进发展,协同推进”。在评价方式上,强调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注重考查学生进步的程度和学校的努力程度,注重促进学校建立质量内控机制。评价结果也将强调教育质量的改进和激励功能,将被作为完善教育政策措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参考,作为考核奖惩学校的主要依据。
要健全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方法。要通过直接考查学生群体的发展情况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改变过去主要依靠经验和观察进行评价、单纯强调结果不关注发展变化、过于依赖外部评价而忽视自我诊断、自我改进的做法。在评价方法上,主要通过测试和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评价,辅之以必要的现场观察、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