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简介

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3-8-23 11:22:49

       制订出台《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推进基础教育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进入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历史新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步入深水区,一些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这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成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站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节点上,第一部全国性的中小学生籍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办法》是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资格、隶属关系、学习经历等基本要素信息建立、审核、转接和监管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是处理学籍管理相关问题的基本规则。全文共五章30条。分为总则、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保障措施、附则。第一章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对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的方式和实行的管理体制;第二章规定了学籍建立的具体要求,学籍档案的内容、形式、转接办法和学籍基本信息修改程序等内容;第三章赋予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的责任,规定了各类学籍变动发生时的处理办法。第四章提出了学籍管理的保障措施,要求建立学籍复核制度、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原则。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办法》确立了学籍管理的三个基本原则,也是三个内在的制度逻辑。一是省级统筹,属地管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是基础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的基础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并充分考虑到各地学籍管理的实际情况和较大差异,《办法》确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学籍管理中的具体权限和职责,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办法》的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办法,但对学籍信息的管理全国统一。

       二是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籍是指某个儿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生的身份,也是学生在该校学习的资格。学生和学校构成了学籍的两个基本要素。正常情况下每个学生都应拥有一个学籍,对应着某所学校。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对学籍的取得、变动、丧失、恢复、完结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不够严谨,出现了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为确保中小学生学籍的唯一性,《办法》规定了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就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学籍号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同时规定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为确保学籍内容真实、及时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和学习情况,也为了确保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和方便统计,防止出现学生在原学校“不辞而别”,在新学校无从登记和无法统计,确定了“籍随人走”原则。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三是动态监管,全程跟踪。学籍管理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全面、全程记录学生的成长经历。为全面记录学生的成长情况,《办法》立足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设计了学生学籍档案基本内容,除包括学籍基础信息外,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体质健康测试及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励信息,以及享受资助信息等。为完整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办法》规定了学籍变动,包括正常变动(升级、升学)和非正常变动(转学、休学、复学、出境、辍学、死亡)处置的办法和流程;对于跳级、留级和失踪等学籍异动虽然没有直接提及,但已经体现在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后的处置要求中。为兼顾基础教育阶段的各类学生,《办法》覆盖了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情况,还考虑了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总之,《办法》力图构建跨地域、贯穿基础教育各学段、动态监管、全程跟踪的综合体系。

       《办法》的制订国务院领导高度关注,教育部领导高度重视,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和有关专家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办法》的制订工作按照“科学定位,重在规范;全国统一,兼容并包;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原则推进,前后历时三年,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数易其稿。在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吸收各地学籍管理的有效经验,始终认真听取专家、学者和基层的意见建议,始终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

       总之,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是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推动教育管理方法和手段深刻变革,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教育监管、支撑教育决策和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