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考等改革七举措

发布时间:2013-12-8 9:32:55

     教育部官网昨天上午刊发《中国教育报》文章,透露招生考试改革方案部分细节。此前,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教育部已经完成制定考试招生总体方案,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修改完善,印发实施。

    据了解,此轮改革的主要举措包括七个方面。包括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制度;改革统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等。

    此外,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

    改革主要举措包括七个方面

    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制度。这是义务教育体现公益性、公平性的法定要求,要多措并举,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多种实现形式,包括小学初中对口直升;合理划分学区,学生在学区内直接进入初中;有条件的地区新建校实行九年一贯制办学等,综合有效治理一些大城市择校过热问题。

    2.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适应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招生方式。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等职业学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实行注册入学。

    3.建立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4.建立健全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

    5.改革统一高考,建立普通本科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6.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主要举措包括:探索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重点考查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对职业型专业硕士研究生重点考查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扩大培养单位和导师团队的招生自主权。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录取制度,使选拔更加重视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

    7.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机会。重点举措包括:拓宽社会成员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渠道。为各行各业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业绩的在职人员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转换认定制度。

    外语考试拟不在高考时举行

    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高考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对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录取制度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目标是建立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考试招生制度。

    在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方面,重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学好每门课程,并选择适合自己兴趣的课程,充分发展个性潜能和学科特长,同时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

    二是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探索“减少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等改革,外语考试不再在统一高考时举行,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并使外语考试、成绩表达和使用更加趋于科学、合理。

    在改革招生录取制度方面,重点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普通高校逐步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二是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

    改革办法明年上半年发布

    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强宏观指导。国家层面主要有三项任务:

    一是制定总体方案。

    二是针对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等不同教育领域的改革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出台配套政策。

    三是指导和推动改革试点。

    在时间把握上,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广实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实现改革总体目标。

    方案要求,各省(区、市)最迟2014年年底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方案提出,高考等重大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要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提前一定时间公布,目前在校高中生不受影响,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确保改革过程平稳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