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
    全民阅读,仅靠一个“立法”显然不够
 
发表时间:2014-04-2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4月22日电(记者周畅 詹婷婷)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对于阅读的思考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为推动阅读,我国已将全民阅读立法列入国家立法工作计划,但这仍未改变我国公共阅读资源的稀缺现状。全民阅读,不能止步立法,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才能真正发挥全民阅读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

  大城市、市中心图书馆高端大气,小城镇难觅图书馆身影;人均图书拥有量不足1本,部分地级市没有市一级图书馆,管理人员极少;农家书屋、留守儿童图书室难得开放,沦为摆设;社区图书室种类单一、更新慢……虽然我国公共阅读资源总量不断加大,但人均稀缺、资源不均衡的现状仍十分明显,全民阅读基础薄弱引人忧。

  “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之气。”习近平总书记将阅读的重要性总结为“三让”。 阅读是人们求知、立身的基本途径,是进步的阶梯,是个人发展的精神源泉。如果不阅读、不学习,则难以思想进步、启发智慧,更何谈个人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持续繁荣。

  推动全民阅读,已经被列入国家立法工作计划,但立法之外,如何让更多人将阅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则更需思考。事实上,人们对公共阅读资源的需求,反映出的是人们对文化服务需求的增长和公共文化现有服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人们期盼的是人人都能享受均衡、丰富的公共文化资源。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加大投入,满足城市、乡村的基本阅读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应当转变思路,从传统的管理思维转为现代的服务思维,主动积极地为社会公众的阅读需求提供必要的、多元的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还应当营造全民阅读氛围,以行动带阅读,通过多样的阅读活动激发民众阅读兴趣。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此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更应当有着主动积极的态度,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阅读需求为准则,带动全民阅读的氛围,为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做出贡献,早日真正实现文化强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