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考外语口试实施意见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4-6-5 8:45:04

 

  近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印发《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实施意见》(闽考院普〔2014〕13号),全面部署了2014年我省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工作。

  一、口试对象和报名时间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外语科目选考英语和日语的考生,如需报考外语类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在2014年福建招生资讯中公布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加以注明),应于2014年6月9日至11日向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外语口试申请,并按有关规定缴交口试费。

  二、口试时间

  1.全省英语口试日期定于2014年6月23-25日,日语口试日期定于2014年6月23日。每天上、下午各为一个单位时间,上午8∶30开始,12∶00结束;下午15∶30开始,18∶30结束。

  2.各单位时间内的具体安排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考点参试考生总数进行合理安排,并通过有效方式将相关安排及时告知考生。

  三、口试地点

  1.英语口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必须设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考试条件较好的中学内。

  2.日语口试考点全省统一安排在福州市第十五中学(福州市五一南路44号),由福州市高招办负责安排口试考场和选调口试教师。

  3.口试期间,口试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口试场次名单由考生所在县(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事先通知考生。

  2.参加本场口试的考生应提早30分钟(即上午8∶00,下午15∶00)集中在指定的口试预备室内,随机抽签确定口试顺序。不得迟到。

  3.参加日语口试的考生应于6月22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3:30-17:00期间到福州市第十五中学考点报到。

  4.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纪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口试预备室和口试考场,但允许携带复习资料进入口试预备室。考生在预备室等候期间可独自进行预习,但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不得打听口试情况。特殊情况确需离开预备室的,应有工作人员陪同,并不得与已口试完毕的考生接触。

  5.进入口试考场的考生应注意随身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便检查核对,其它任何资料不准携带。考生通过抽签决定口试试题,口试过程应服从口试教师的指挥。

  6.结束口试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准返回口试预备室,不准打听口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