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管办评分离,棋该怎么走

    2015-05-29   来源:《中国教育报》    
 

    “管办评分离”,这五个字在今年的教育领域应该属于高频热词,尤其是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已颁布30年的背景下,如何推进管办评分离,重新调整学校、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切实解决政校关系中政府对学校管得过多过细、抑制学校办学活力,解决社会参与度不够的问题,构建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考验着教育人的意志和智慧。

  5月27日至28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在上海浦东召开教育管办评分离推进会,交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思路、做法,也提出了改革中碰到的一些新问题。

  清单之外再无权力,政府用权不再“任性”

  相对于政府而言,学校、社会都处于弱势地位,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重点和难点在于政府的自身改革。限制政府部门“管得过多、管得过宽的手”,既需要制度约束,也需要自我“断腕”,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创新。

  转变教育行政职能,首先要求政府简政放权,编制权力清单,厘清职能边界,迫在眉睫。2014年,浙江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明确了各类行政权力事项6类39项,削减管理事项187项,并全部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便群众监督。

  政府管教育的方式也要随之发生变化。如何创新管理方式,做到“放而不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率先实施委托管理。这种政府和民间组织的合作形式,既落实了政府的责任,又使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具有了更高效率。浦东新区从2005年在全市率先启动第一个基础教育委托管理项目以来,至今已累计实施63个项目。

  “国家应加快教育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步伐,尽早完成最高顶层设计,为推进改革提供法律支持。”陕西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石光华说,行政许可都是法律法规设定的,随着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的加大,大量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或下放层级,而顶层设计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并未能及时跟进,这是目前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面临的最大难题和决定性因素。

  放权之后学校得会用权

  放权之后学校就一定能接得住吗?激发学校的办学潜力,依法自主办学,并不那么简单。推进管办评分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就要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充分调动校长办学、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山东潍坊市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把副校长的提名、中层干部聘任等人事权交给校长,把师德考核、职称竞聘、评先树优、招生录取等还给学校。潍坊市中小学职称已完全由学校自主竞聘产生,中级实行审核备案、高级实行淘汰率城乡分置,对农村学校原则上等额评审。同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党建监督、民主监督、考核监督以及校务公开。像职称晋升、先进评选、绩效工资发放等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该市规定方案必须通过全体教职工85%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用制度保证校长接好权、用好权。

  陕西省则在大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高校以“一章八制”为重点,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章”即大学章程,“八制”指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财经委员会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截至目前,陕西省已正式核准25所高校的章程,力争年底基本完成全省高校章程建设任务。

  放权学校的脚步在加快。目前,四川“高校扩权意见”已正式下发,提出34条措施,明确“七个进一步支持”高校落实和扩大七个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积极培育第三方组织

  推进管办评分离的目标是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这其中,培育权威性、独立性、专业性的教育评价社会组织,尚是“软肋”,亟须突破。

  山东潍坊已经在建立第三方参与的专业评价制度。对校长职级评价、学业质量监测、高中星级评估、机关重点工作项目等专业性强、关注度高的领域,全部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确保用专家引领专业,用规则促进公平。

  而上海浦东新区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上,采用购买市场服务的方式。比如,尝试扩大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范围,涵盖教育行政管理事务、专业教育评估、教育内涵发展研究、社会组织专业培训以及针对重度残疾或智障儿童的特殊服务,如购买浦东新区学前教育协会的服务,委托其对新区所有民办幼儿园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购买专业教育评估事务所的服务,对历年新区教育内涵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专业评估;购买浦东教育学会的专业服务,对委托管理学校的项目进行中期或终结性评估等。     (本报记者 赵秀红 5月28日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