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查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
信息来源:教育厅网站 发布日期: 2015-08-06
除高中毕业班外,中小学其余年级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日、双休日以及其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教学辅导。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将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日前,省教育厅就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学辅导等有关事项提出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补课及其乱收费、择校及其乱收费、违规招生转学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教育治理,并作为开学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要求,对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在坚持学生自愿和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可安排周六(上学期半天、下学期一天)进行答疑、辅导等形式的教学辅导;对于即将升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暑期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答疑、辅导。鼓励高中学校创造条件开展分层次答疑和个性化教学辅导。
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点名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