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每学年至少要开设12节安全教育课

信息来源:教育厅网站    发布日期: 2016-04-08

  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要开设不少于12课时安全教育课程,其中,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一周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

  省教育厅7日印发《2016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每月至少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并每月按期填报福建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根据要点,要综合应用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校园“一键式”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电控系统、重点场所电子巡查系统、防爆安全检测系统、消控系统及防冲撞设施设备等物防、技防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使用、保养、维护、更新制度。

  同时,要组织开展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9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和“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