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核心在于扩大学生选择权

      作者:新京报社论     来源:新京报     2016.04.09

       目前各地的高考改革方案在科目改革方面,都迈出了不小的步子,接下来,还需在打破招考一体化上加力。

       据报道,北京新高考方案日前正式对外发布。从2020年开始,北京高考将实施“3+3”制度,文理不分科,除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之外,学生可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但高考两天将只考语、数、外3门,3门自选科目则将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进行,考分计入高考成绩。

       总体而言,北京的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是对2014年国家颁布的高考改革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包括北京在内,已有16个省市实施或公布新高考改革方案。新一轮高考改革,相比传统高考,在扩大学生选择权方面有很大进步,包括扩大学生科目选择权、考试选择权和大学选择权,进而促进中学教育更关注学生的个性和兴趣发展。

       按照北京高考改革方案,未来,学生的高考科目组合达20种之多,且可文理自由混搭。显然,这有利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实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组合。以前,一名学生物理、化学很好,对历史感兴趣,可他只能选文科或理科,不可能将物理、化学、历史搭配在一起,而新高考方案给了这种可能。

       另外,新高考推行部分科目一年两次考(北京是英语听力两次考,而已经实施高考改革的浙江是英语科目和所有3门选科都可考两次),也扩大学生的考试选择权,可减少一次考试的偶然性。

       但也要看到,这是从理想角度推想的高考改革带来的学生选择权扩大,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学生选择权是否能真正扩大,还需克服诸多现实阻力。在推进高考改革过程中,也该以学生选择权的真正扩大,来检验改革成效。

       高考科目语数外+6选3,给了学生科目选择权,但学生科目选择权要兑现,内蕴的要求是中学推行选课走班制。但从已实行新高考改革的浙江、上海的具体情况看,由于一些中学没做好准备,缺乏师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跟不上,学生选科存在严重的功利导向,选课走班走着走着就走不下去,从政府倡导的全员走班,变为学校限定学生选择四到五个科目组合,还有学校着眼于升学效率,仍按传统的分文理科的方式应对高考改革。

       这就需要在改革前,就做好改革准备,不能仓促上阵。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解决师资和课程建设问题,特别是那些受限于师资等因素的相对薄弱高中,必须对其资源倾斜,避免改革拉大校际差距;另一方面,需要中学改变办学理念,不能再围着升学目标办学,而应从关注学习成绩转为关注学生的成长。

       这也对高考改革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目前各地的高考改革方案都集中在科目改革方面,在录取上仍是按照3+3科目考试分数从高到低、结合学生志愿录取,这也削弱了文理不分科、部分科目一年两次考这些改革措施的价值,学生学习文科或理科科目不是为了提高人文素养或科学精神,还是为了考试分数;有了两次考试机会,但还是服务于一次集中录取。

       而若能在录取制度上有实质性突破,打破招考一体化的考试招生格局,无疑能更好地体现其价值。这就需要按国家教育规划刚提到的高考改革思路——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实行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考试招生新模式来。而启动科目改革后,将更多改革精力集中到录取制度上来,也符合深化改革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