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教育局文件

 

连教纪〔20162

 

 

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重申“五一”节、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属校(园)、民办学校:

现将《中共福州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重申“五一”节、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榕教纪〔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连江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7

 

         中共福州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榕教纪[2016]7

 

 

中共福州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重申

“五一”节、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

       “五一”节、端午节将至,按照中央纪委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的要求,为进一步遏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重申以下“八不准”的纪律要求: 

       一、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入库封存,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要认真执行报备制度);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禁违规购送或收受粽子等节礼,及各种会员卡、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四、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吃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六、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公款报销、支付或转嫁摊派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七、不准参加赌博或在公开场合带彩娱乐;

八、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以及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各地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市纪委、市教育纪工委将在此期间组织集中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并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各县(市)区教育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不得姑息纵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福州市教育纪工委

201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