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教育局文件
连教综〔2016〕104号
关于转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榕教综〔201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各校应组织教师于暑期及秋季开学初(9月7日前)进行网络“晒课”,并应做到学科全覆盖,且参加“晒课”活动的教师比例不得少于20%。
同时,各校要即通知本校的省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已认定的省市县骨干教师、县优秀教师工作室、县学科教研中心组全体成员均要全员参与“晒课”,县农村初中“小班化教学”校际联合体的学科教研组成员也应全员参与“晒课”。 2016年8月,将公布“优课”县级奖励方案。
各校要时常督促应参赛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各件文档上传到国家平台(或省级平台),利用平台提供的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并予以检查确认,以共同确保我县中小学网上“晒课”活动如期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rar
连江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