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榕教综〔2016〕152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
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市教育研究院、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各市属学校: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在全面普及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的基础上,评审省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1000个。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1、实现网络学习空间全面普及。此项活动是国务院、教育部部署的教师空间“人人通”活动的一部分,要求在职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全员参与,100%教师在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网络学习空间,并能应用网络学习空间促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2、争创省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本次活动以“深化应用、融合创新”为主题,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空间在课程资源建设、师生教学互动和学科网络研修中的作用,依托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edu.cn,以下简称省平台),“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评审1000个省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所有在职教师。
三、活动时间
1.全体教师于
2.各单位组织教师到省平台活动专区报名参加省级示范空间创建活动。各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数应不少于开通空间教师数的20%,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中青教师要带头报名参加,各名师工作室成员必须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1日。
3.本次活动空间建设与展示时间为
四、建设要求及内容
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依托平台开展,要求内容应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结合教育信息化实验研究、整体推进,立足“空间建设与日常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资源上传、整理和分享,通过资源建设、教学应用和空间交流,形成主题特色鲜明、资源内容丰富、实用程度高、各具特色的教师资源空间。
教师空间可从学科教学类、教学科研类和教学管理类等视角出发组织空间建设。教育教学帮助教师实现课堂的辅助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教学科研旨在帮助教师提高科学研究能力,提升研究的意识和锻炼研究思维能力。教学管理是提供给教师网络工作环境,提高教师办公的效率。教师可以通过教师空间将自己的优秀教案、教学资源等通过平台共享。
五、组织实施
我局电教馆会同人事处、福州教育研究院、福州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等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组织、初选评审工作;各县(市)区市教育局负责所在地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预选评审和应用推广工作;由省平台提供相关技术保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组织报名
各县(市)区市教育局、各市属学校要统一部署、广泛发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引导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名师和较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青年教师,组建教师网络空间建设团队,共同打造各式各类教师网络空间;也可由教师个人独立建设教师网络空间。要组织教师于2016年9月30日前,进入平台活动专区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后参加本次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
(二)教师培训
市属中小学教师空间创建培训由福州教育研究院负责,结合教师信息技术提升工程,聘请省平台技术人员利用暑期、开学初教师岗位培训时间、教研时间开展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空间创建培训由福州职业教育实训中心负责,聘请省平台技术人员利用暑期、教师岗位培训时间、教研时间开展培训。
县市区教师空间创建培训由区县教师进修校负责,结合教师信息技术提升工程,聘请省平台技术人员利用暑期、开学初教师岗位培训时间、教研时间开展培训。
(三)空间建设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加强与空间应用的融合,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素养及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与教师间的教学互动、教师与学生间的师生互动及教师与家长间的家校互动,从而提升空间的访问量和关注度,进而提升用户的评价数和评价度。
我局将在9月份对空间开通情况每周通报。
(四)初选阶段
2017年6月中旬,在区县和市属学校预选的基础上,由福州市教育研究院聘请相关专家对预选教师空间进行评审,确定市级优秀教师网络空间,形成上报省教育厅的初选空间名单,交由我局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2017年,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确定200个教师网络空间为首批省级示范空间,按不同的学科和主题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以及一批优秀组织奖,以福建省教育厅名义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获奖教师可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同时,平台将统一在该批教师网络空间展示页面显示“省级示范教师空间”徽章,打造福建省内首批“互联网+教育”的明星教师。今后省教育厅将在每年11月组织一次评审。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平台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学校及教师本人自行承担。
2.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参与者同意空间文章和空间网盘中所有资源向全省师生开放,活动主办方将择优推荐相关内容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或资源交流。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明确活动联系人,并于
2.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地区联系人:温智锋,联系电话:13705972208,邮箱:58258347@qq.com。
平台技术联系人:高鸣宇,联系电话:13986295239。
技术服务QQ群号:154862661(福州)。
3.福州市教育局联系人:潘国添,联系电话:83218795,邮箱:1205397619@qq.com。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2楼。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评价指标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厅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大力推进全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作,推动空间资源建设与应用、交流,促进空间应用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活动以“深化应用、融合创新”为主题,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空间在课程资源建设、师生教学互动和学科网络研修中的作用,依托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edu.cn,以下简称平台),“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评审1000个省级示范教师网络空间。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在平台上注册的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建设要求及内容
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依托平台开展,要求内容应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结合教育信息化实验研究、整体推进,立足“空间建设与日常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资源上传、整理和分享,通过资源建设、教学应用和空间交流,形成主题特色鲜明、资源内容丰富、实用程度高、各具特色的教师资源空间。
教师空间可从学科教学类、教学科研类和教学管理类等视角出发组织空间建设。教育教学帮助教师实现课堂的辅助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教学科研旨在帮助教师提高科学研究能力,提升研究的意识和锻炼研究思维能力。教学管理是提供给教师网络工作环境,提高教师办公的效率。教师可以通过教师空间将自己的优秀教案、教学资源等通过平台共享。
五、组织实施
我厅科技处会同基教处、教师工作处、省电教馆、省教育电视台、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福建教育杂志社等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组织、最终评审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负责所在地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评审和应用推广工作;由平台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并组织专家进行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组织报名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要统一部署、广泛发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引导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名师和较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青年教师,组建教师网络空间建设团队,共同打造各式各类教师网络空间;也可由教师个人独立建设教师网络空间。要组织本设区市教师于2016年9月31日前,进入平台活动专区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后参加本次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
(二)空间建设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加强与空间应用的融合,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素养及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与教师间的教学互动、教师与学生间的师生互动及教师与家长间的家校互动,从而提升空间的访问量和关注度,进而提升用户的评价数和评价度。
空间建设期间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应组织本辖区教师开展空间建设、应用、交流与推广。
(三)初选阶段
(四)空间展示
各设区市教育局也可择机组织实战竞赛等各种形式的线下交流活动,具体时间与方式由各设区市自行决定。
(五)评审和活动奖励
2017年11月,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初选入围的教师网络空间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00个教师网络空间,按不同的学科和主题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以及一批优秀组织奖,以福建省教育厅名义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获奖教师可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同时,平台将统一在该批教师网络空间展示页面显示“省级示范教师空间”徽章,打造福建省内首批“互联网+教育”的明星教师。今后我厅将在每年11月组织一次评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省级评审和奖励办法开展市、县(区)级评选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平台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学校及教师本人自行承担。
2.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参与者同意空间文章和空间网盘中所有资源向全省师生开放,活动主办方将择优推荐相关内容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或资源交流。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明确活动联系人,并于
2.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208、87822128(Fax)。
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联系人:王风玲,联系电话:0591-63113956,邮箱:15880011498@139.com。
平台技术联系人:高鸣宇,联系电话:13986295239。
技术服务QQ群号:154862661(福州、平潭)、425091925(漳州)、424366822(泉州)、424944848(厦门)、477588936(宁德)、423434033(莆田)、427460853(三明)、311731339(龙岩)、376315008(南平)。
附件:1.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空间创建活动评价指标
福建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