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高三省质检每年的4月份组织一次
信息来源:教育厅网站 发布日期: 2017-03-10
2017年起每年的4月份组织一次全省高三毕业班质量检查测试(以下简称省质检),取消1月份的单科质检。
1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 ,省质检纳入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分管各环节,制定考务管理要求,监管市县考试组织情况。省普教室负责命题人员选调、命题质量把关,指导设区市评卷,也就是管出卷和评卷。市县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内部自行分工落实,对考风考纪负有主要责任。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分文理科)、英语(含听力),每科目满分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目满分300分。考试范围为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衔接统一高考“全国I卷”,重点检测学生各学科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观的培养状况。
根据要求,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实现高考环境全模拟。省质检考试成绩与学生高中毕业、高考录取等均不挂钩,不作为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依据。2017年省质检不向各地、学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实行分级列支。
2017年省质检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