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连语委〔2016〕5号

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各语委成员单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委以及省市有关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县开展第19届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普周活动时间

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时间为9月8日至9月14日。

二、宣传主题

今年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6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5周年,又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各语委成员单位、学校应以开展第19届推普周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紧扣本届推普周“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活动主题,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不断提高推普周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三、活动安排

1.加强对全县各地开展第19届全国推普周宣传活动的情况的宣传报道。

2.在单位、学校门口悬挂推普宣传横幅。

3.开展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5周年和《实施办法》颁布10周年及《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宣传活动。

4.推进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5.深入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活动,各学校应举办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题的诵读大赛。

6.各语委成员单位、学校要通过张贴推普周宣传画和宣传条幅、播放推普宣传公益广告、开展街头宣传、“啄木鸟行动”等方式进行推普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和协调。由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县语委办统筹协调,加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力度。各语委成员单位、学校要加强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在做好城区推普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的推普工作力度,实施精准推普,不断提高广大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2.创新宣传手段和服务方式。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方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节俭举办本届推普周的各项活动。要结合主题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设点宣传、开展培训测试、召开主题会、社团活动等途径,以广场标语、报栏宣传、网页宣传、新闻媒体报道、广播等形式加进行宣传,同时尝试使用手机、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和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形式加强宣传。要及时报送报道有关推普周活动的信息。

3.推普周活动要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并努力拓展新的空间。教育部门可与教师节活动相结合,其他部门也可与本行业的宣传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延长宣传实效。要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普及并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五、注意事项

各语委成员单位、学校要及时将推普周活动书面总结及活动照片于2016年9月18日前反馈至县语委办(设县教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zljywb@126.com。

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

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