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连语委〔2017〕5号

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17日。

二、宣传主题: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三、活动安排

(一)通过电视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全县开展第20届推普周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二)通过在单位或学校大门口悬挂推普横幅、张贴宣传画、街头宣传及“啄木鸟行动”等方式加强宣传;

(三)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6周年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颁布11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宣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活动,争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提高广大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五)组织开展“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 喜迎十九大诵读大赛”,把经典诵读作为持续推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持续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合。

四、注意事项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将推普周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于2017年9月1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564829112@qq.com。

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