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连语委〔2018〕3号
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16日。
二、宣传主题: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三、活动安排
(一)通过电视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全县开展第21届推普周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二)通过在单位或学校大门口悬挂推普横幅、张贴宣传画、街头宣传及“啄木鸟行动”等方式加强宣传;
(三)开展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7周年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颁布12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宣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不断扩大推普周的社会影响力;
(四)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各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活动,提高广大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五)开展2018年度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市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经典诵读大赛以及中国诗词大会,不断增强自觉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意识,提升语言运用能力,推动语言文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四、注意事项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将推普周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于2018年9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95239610@qq.com。
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江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