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职称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就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对象
1、2018年8月就业的教师。
2、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达到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二、三级教师条件的教师。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规定:“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校应于7月29日至8月9将推荐申报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有关原件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县职改办审核,审核完后将申报材料送教育局职改办。
连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送审材料袋封面).doc
连江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3日